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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30 15:40  编辑:养老保险科  浏览: 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4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初步建成了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为服务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国家提出的“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仍有部分人群游离于制度覆盖之外,漏保与重复参保并存,部分群众社会保险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目标,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适应新型城市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重复补贴,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实施范围

全民参保登记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重点以户籍人口为主,对非本县区户籍常驻人口或已在本地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要纳入登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三、目标任务

1、促进我市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公平参加社会保险。

2、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库,建立全市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和完整准确的个人社保基础信息资料,形成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实现全民参保登记,登记率达100%。

3、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确保参保信息的规范和准确。

4、充分利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利时机,实现社会保险经办和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实现社保业务数据动态管理和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促进社会保险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有效衔接和社保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

四、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小组

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白映洲、李平明

成员: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处长 王宏斌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王华芳

     市劳动服务处主任 马亚峰

     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鱼 江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周 鑫

     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朱向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高 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 秦小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徐彦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王永军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养老保险科。

五、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社保全民参保登记。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通过与公安部门同期户籍人口和外来居住人口信息数据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分类进行参保登记。将对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

2、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以社区(村)平台为单位,组织入户调查,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录入;对外来常住人口按居住地进行严格登记,入户逐户逐人登记;对个人不愿意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及外出就业、上学、参军、被判刑等情况在登记时进行标注。对完成参保登记人员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唯一参保标识,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对人员信息变化实时更新。

3、大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多举措推进“全员参保”工作顺利开展,坚持行政推动、宣传引导、法律约束三管齐下,加强与工商等部门配合,推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实现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面登记,全面参保。按照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4、努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和优化信息系统,拓宽服务范围,依托金保工程,逐步实行社保业务网上办理,简化程序,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保。全面实现对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工作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巩固参保登记成果的后续措施,促成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会保障卡发行基础数据共享。

六、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机构。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立各县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机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关情况,将全民参保登记列入年度重点工作。

2、加强部门协调。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就业、社保等机构的内部协调,同时加强与公安、民政、卫计等相关部门的相互沟通,增进共识,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夯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基础,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3、加强督促检查。由市人力社保局实施监督职能,定期通报各县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加强督促,积极推进,确保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4、加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制定专题宣传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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